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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论江歌案定论如何,我们也该了解的事

2017-12-13 赵慧 未来预想图


整个案件中,人们生气的也许是“不该如此”,那么,到底该怎样?



去东京地方裁判所 426 号法庭的人在减少。

 

这是东京留学生杀人案件庭审现场。第一天,有 308 人排队抽选 31 个庭审旁听席位,第二天,这个数字就降到了 200 多人。

 

归结于日本特殊的庭审制度,除了庭审参与者,没人能知道法庭上发生了什么。从检方陈述、辩方陈词,到证人陆续到庭,曾被猜疑的事实经由一点点从庭审传出的消息拼凑到一起,加上翻译的斟酌,这些信息交汇在一起,有时合理,有时矛盾。

 

“我觉得吧,杀人就要偿命。”庭审第一天,等在 426 号法庭门前走廊的一个学生用中文说。但几乎所有人又似乎“很明白”,让犯罪嫌疑人陈世峰“在日本的法律框架内被判处死刑不大可能”。经过 11 月的舆论狂潮,几乎每个了解事件的人都有了自己的观点。

 

△ 江歌案开庭已到第三天。每一天早上,东京地方裁判所大门左侧都有许多人申请入庭旁听。因为申请人数远超法庭可以容纳的人数,按照规定,法院采取抽签方式来选择旁听者。 图片来源 | 视觉中国


一群外国人簇拥在法院前等着上庭,这也是东京地方裁判所不太常见的场景。在这一个月里,人们愤怒,争吵,筋疲力尽。每个人似乎都拿着一些事实的碎片,但也没有人能讲清楚到底现场发生了什么。事件直戳人心的焦点集中于两处:保护朋友的人被朋友的前男友刺死,获救朋友暧昧不清的态度让围观者心生寒意。

 

这个情绪,就像一团迷雾中出现的一根激起所有人共鸣的钢索。还有一些细节并不清楚。离判决日还有 7 天、5 次庭审。12 月 20 日,东京地方裁判所将会对江歌案做出宣判。



案件会有结论,但在此之前,没有迹象表明,这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——它之所以让人觉得近在身边,也是因为每一个出场者都是大多数人生活中会遇到的人。如果要降低它再次发生的可能性,还需要我们问几个问题。

 

在整起事件中,犯罪嫌疑人呈现出跟踪、威胁、暴力等行为。需要注意的是,骚扰、跟踪与威胁都属于暴力行为方式。我们采访了妇女权益倡导者、反家暴工作者冯媛,她也是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共同发起人。在一开始的描述中,我们想从最初亲密关系之间的“沟通”谈起,但冯媛不觉得问题在这里。


△  恐吓、威胁、跟踪等暴力行为在各国都已成为社会问题,女性和儿童往往首当其冲。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,全球 35% 的妇女遭受过身体或某种形式的暴力,中国约 24.7% 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,而受害人平均遭受 35 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。 图片来源 | The Guardian 


Q1:如果单看这几个年轻人的关系,到底哪里出了问题?有哪些本应注意却没有得到重视的事?

 

冯媛:如果在报道上将沟通作为一个重点,那就是转移了注意力。暴力其实是犯罪,不能把它化作沟通问题。如果对暴力的零容忍没有成为常识和共识,谈沟通则非常危险,因为沟通是双方的,有沟通问题就是双方的问题,这样受暴者会被批评和苛责,而施暴者的暴力会变成不良沟通的应对方式,无形中为暴行减责,这种思路,会变成双方各打五十大板。

 

Q2:通过这次事件,为了不让其再次发生,有哪些值得警醒之事?

 

冯媛:在任何情况下,沟通不好,都不是施暴的理由。不光是这个案子,任何情况下都不应用暴力解决问题。男性的成长,在某种意义上,是对暴力有条件认可的过程。男性气质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“掌控局面”,暴力是掌控局面的一种手段。目前在男孩教育中,非暴力教育仍在缺席。

 

现在要强调,不要把责任都推给受害者。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施暴者此前在国内曾交往过的女友,在发生暴力后求助,学校当时的处理其实是纵容暴力,让施暴者觉得自己的做法没问题。处理就是最好的预防,一定要根据施暴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,这才是最好的预警。

 

另外,任何时候都要支持报告暴行、求助的人,而非打压他们,让他们忍。只有这样,家庭关系、恋爱关系、追求关系中出现暴力时,人们才会求助。

 

△ 11 月,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关于“陈世峰前女友的陈述”的文章曾引发热议。 图片来源 | 问吧


Q3:有法律基准支持这些报告求助行为吗?求助有流程吗?有什么不足之处?

 

冯媛:1990 年代以来,国际社会都有关于反家暴法的共同基准,也有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》,国际社会都有明确规则。目前,全球有 124 个国家将家暴视为可追究的犯罪。这些就是基准。

 

中国也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而且对不管法律机构还是服务机构,都有相应的职责要求,关键是法律的实施中认真对待到什么程度,也取决于官僚主义减少到什么程度。

 

中国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流程指南,但是用关键词搜索的话,都能找到求助、处理的方法和步骤等。紧急情况时打 110 报案、或事后跟派出所报案、向社区及村委会要求帮助和处理等。重要的是,该处理这些问题的人,是否能为受害人提供切实帮助。而且,只有求助变多了,问题才能得到重视。

 

△ 在全球各地,依旧有许多人为“反家暴”、“反性侵”、“反骚扰”努力着。 图片来源 | The Nation


Q4:现在关于家暴的很多法律与表述集中在“配偶”“家庭”或者“共同生活者”之内,那么像这次的恋人关系,是否也值得关注?

 

冯媛:就常识来说,恋爱追求中的暴力也是被包括在内的,虽然没有明文列出,但是公认法律保护追求、恋爱的关系人,实践中这类求助都是有成功得到支持的。

 

不管什么场合的暴力都是犯罪,我们为什么要重视亲密关系、恋爱追求、家庭关系中的暴力?正因为人们一直不重视,所以才要突出强调。


Q5:在江歌案里面,江歌家其实谈不上是一个庇护所的概念——因为施暴者知情,所以后面又出现了跟踪甚至杀人,那么,在遭受暴力时,是不是更需要一个与施暴者隔绝的庇护所?


冯媛:庇护所是需要的,它是应急的去处,是中途之家,是过渡之家。庇护所不是永久居所。朋友的家有时也有庇护作用,有时求助者由于庇护所满员或不喜欢、不信任庇护所而更愿意去朋友处,也不是所有的家暴受害者都会杀人。所以,一方面要有庇护服务,一方面也要意识到庇护所只是多机构多方反家暴的一环。(江歌案中最关键的环节不是没去庇护所。)

 

Q6:在江歌案发生后,一些评论觉得,江歌帮助朋友却得到这样的结果,实在让人心凉,那就大家自扫门前雪吧。你怎么看这些态度?

 

冯媛:现在案件还没有审理结束,还有一些细节不知道。但根据我看到的信息,江歌并不是忽略了危险而去帮助别人,她无法预料她所遇到的致命危险因而不可能防范。这不是她的错。永远有一些人事后诸葛亮,对助人者求全责备,阻碍人们去干预家暴,正因为有这种态度,家暴等恶行才能普遍存在。

 

我可能信息不全,从现在看来,江歌并不是什么临危不惧、奋不顾身的这种帮助,她是很平常的帮助方式。在遇到高危施暴者时的确可能会有危险,大家都要学会保护自己。但更普遍的问题是,人们在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或家暴面前缺乏助人之举、没有求助,而不是勇于帮助的人太多。


△ 人们对开庭后的一系列陈述感到惊讶。目前,已经经历检方陈述、辩方律师陈述,法医与江母已作为证人出席。12 月 20 日,法庭将会做出判决。 图片来源 | 视觉中国






这次事件虽然发生在日本,但对中国也同样有参考意义。中国与日本都有反家暴法的法律框架,但我们可以从第三部分日本的调查报告中看出,“求助”意识的唤起、“求助”比例仍需要进一步上升。点击“阅读原文”,可以看到日本发布的中文版的求助指南——希望它能唤起海外、尤其是在日华人的反家暴求助意识。可即便有了框架,受害人没有求助,伤害事件依然会发生。

 

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,应该做到什么?


1,帮助人们认识到反家暴问题的教育,这种教育也许应该从学生时代开始。不仅是本国教育,留学生在新生活圈生活,构建新的人际关系,学校也需要针对留学生们开展反家暴教育。


2,受害人要有求助意识。只有求助的人多了,事情才会得到重视。


3,法律框架与求助流程需要建构,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有救助意识。否则,单纯强调受害者要有求助意识,不仅无济于事,有时反而增加二次伤害。现实中,由于各种传统观念,如把暴力看成沟通问题、各打五十大板,甚至责备受害者,觉得是受害者没做好、导致招致暴力,以及更加传统地要求受害者忍让,也充斥在警察、法官、社工、学校工作人员等群体的观念和行为中,让求助者有顾虑,甚至直接打消受害者的求助积极性。


4,全社会都要反家暴,这是法律理念。求助朋友也是一种不能否定的求助方式,朋友也是反家暴的一环。另外,留学生等居住在海外的群体,需要了解当地的反家暴法律框架和服务资源,助人的朋友也可以代为报警、代为求助当地的社会资源,这也是帮助。无论是本人还是朋友、室友、邻居,需要评估一下自己遇到的亲密关系暴力/家暴的危险程度,做好相应的防范,求助时注意安全措施。


5,不能纵容家暴行为。对暴力行为的处理才会是最有效的预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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